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这已经是第16个聚焦“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此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颁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就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可以说为今后农村金融发展指明了方向。
当《经济》记者打通三农专家于建嵘的电话时,他正在前往凉山会理县进行实地调研。身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这些年几乎大部分时间都在各地了解情况。
在调研中,于建嵘看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中部地区农村的非法集资活动要比发达地区活跃。“现在地下的非法金融例如非法集资,在农村比较活跃,农民的钱被骗走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所以要进一步细化和强化农村的金融服务工作,目前这一块做得是不足的。”他所提及的问题是当前农村金融发展难题的冰山一角。
农村金融改革难点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研究员、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从事农村金融研究已近40年,在这段漫长的岁月中,他对中国的农村金融问题既有深入的研究,也有切实的感受。
《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促进农村金融资源回流,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回归本源。监管部门要求:农村金融应专注服务本地、服务县域、服务社区。原则上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跨县(区)。应专注服务本地,下沉服务重心,当年新增可贷资金应主要用于当地。
杜晓山认为,以上提法和要求是从正面和间接地谈问题。“主要挑战可以说是:金融服务城乡、地区、供给方类型和规模结构不平衡、不充分;农村金融资金的流失,金融资源向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地区集中的特征明显;农商行‘离农脱小’的盲目扩张倾向,小微企业和弱势群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突出;普惠金融的商业可持续性有待提高,金融扶贫目前基本是特惠金融;社会企业类金融机构缺失:规范的合作金融和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是短板;警惕‘数字鸿沟’;农村金融机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产品和服务与多样化的需求不相适应等。”总体来说,就是金融供给不能满足农村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农村农业农民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农业保险水平亟待提高。
对于当前农村金融改革面临最大的难点,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村金融的问题主要是贷款和抵押问题。
“农民、农业、农村最大、最重要、最有价值的担保物就是土地,而且在现有制度的制约下,承包地并不值钱,真正值钱的是宅基地。如果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去建房,一块宅基地就可以升值几倍。另外,如果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大范围入市,只要符合规划,入市的话可以通过置换,那它的地票也会带来20万元到30万元的收入,所以要是土地能够抵押,银行愿意接受,农民抵押物价值也高,获得贷款的数量就会增多。”但是,蔡继明表示,由于宅基地的流转受到了限制,它的用益物权并没有完全富裕,所以银行没有积极性去接受农房农地抵押。
“曾经有人说,房子可以抵押,宅基地不可以抵押,这个就很荒唐,地要随房走,所以现在中央的精神是房地一体化,房子和宅基地都要抵押。所以如果《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和《担保法》不做相应的修改,农村金融的难题是破解不了的,农民贷款尤其是抵押贷款问题很难再大范围推开。”蔡继明说。
对于这一点,土流网创始人兼CEO伍勇在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表示,土地经营权抵押确实是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挑战。
伍勇表示,未来农民住房、宅基地的租赁将会很快落实到具体政策中,而挑战也将从宅基地无法实际抵押转变为如何更专业、合法地对农民住房、宅基地进行价值评估和处置变现。
除了土地质押难题,宜信普惠高级副总裁毛芳竹向《经济》记者表示,打通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还有一些难点需要突破:一是“三农”地理分散,金融服务成本高。成本高带来的资金定价就高,定价高了以后,一定带来高风险。二是农业收入的季节性非常强,春种秋收。一般的金融机构,要求现金流,要有不断的收入来归还,这也带来了一些挑战。三是信息缺失,风险评估及管理难。农民往往没有规范的数据标准,金融机构对他们能赚多少钱、能不能归还等这些方面的评估非常困难。四是融资性中介包装,不当收费带来的操作风险。
传统金融服务“三农”力不从心
从商业逻辑来看,传统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方面缺乏动力。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赵一洋向《经济》记者表示,这是可以理解的,原因主要在于高成本和高风险。
“在高成本方面,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组织架构是以物理网点为基础的金字塔结构,物理网点是银行提供各项金融服务的最重要基础设施,而根据阿里研究院测算,一个10人左右的村镇银行基层网点,每年的刚性运营成本超过171万元。”赵一洋表示,由于农村地域征信覆盖面低、地理位置偏远、客户教育成本高、营销难度大,这些因素会加大金融机构隐性的管理成本。
同时在高风险方面,对于银行业来说,涉农信贷属于典型的高风险业务,坏账率明显高于业界平均水平。“银行业中,涉农信贷比例较高的农商行不良贷款比率显著高于银行业整体。在农村金融机构中,农信社的信贷投放最具有普惠性质,客户最为下沉,其不良贷款比例更是常年超过7%,是行业平均水平的5倍以上。”赵一洋认为,对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来说,由于政策限制,上述运营成本和风险成本并不能反映到贷款定价当中,因此对于传统金融机构来说,农村金融是一个典型的“赔本赚吆喝”的生意。
在高成本、高风险、低盈利等多重因素驱动下,传统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普遍采取“揽储为主,谨慎放贷”的经营策略,也就是政策文件中经常提到的“抽水机”效应:农村地区的储蓄资源难以在本地形成信贷投放,反而向城市流动,加剧了城乡金融资源的不均衡。
传统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领域供给不足。“虽然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类型众多,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如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及非银行类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融资租赁、保理等,但是城乡之间的金融资源配置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
据赵一洋观察,虽然近年来涉农信贷余额一直处于上升态势,但是增长率呈现梯度下降趋势,特别是2014年后,涉农贷款余额增长率一直低于信贷整体增长率,说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对“三农”领域的贷款投放力度持续放缓,信贷资源在城乡之间处于失衡状态。此外,由于我国涉农贷款口径统计非常宽泛,其按照“注册地”统计原则,即“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城市行政区及市辖建制镇之外的区域”,因此很多县域企业信贷,例如县域地区房地产贷款、建筑业贷款等与“三农”毫无关系的较低风险的信贷也包括在该口径内。“我国的农村金融供求失衡情况可能比统计数据呈现的局面更加严峻。”
“从乡村地区人均网点数量来看,基数依然较低,并且增长停滞,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传统金融机构对于服务农村地区缺乏动力。截至2017年末,我国农村地区网点数量12.61万个,每万人拥有银行网点数仅为1.3个,其中乡均3.93个,村均0.24个,三个数据相较2016年不但没有明显增长,反而出现了下降趋势。”而根据中国社科院2016年8月份发布的《“三农”互联网金融蓝皮书》显示数据,我国三农金融供求缺口超过3万亿元,在中国农村有56.8%的农户表示资金很紧张,有69.6%的农户表示农村贷款不便利;而我国农户和农业生产的信贷需求满足率分别只有27.6%和28.5%。
农村金融供给不足没有根本改变
从多个维度来看,尽管近年来优惠和引导政策频出,但是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局面还没有实现根本改变。
什马出行金融服务子公司CEO陈笑珂在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其实所谓的乡村金融供给还是不充足的,处在一个从无到有的一个阶段。“因为主要的乡村金融机构,例如农信社,其实还是以储蓄为主,信贷业务相对较少,哪怕有也是用传统的方式来做,例如担保或抵押等。”随着客户的可采集的数据越来越完善,现在已经有一部分的消费金融机构,开始渗透到农村市场,农村市场的需求很大,到目前有能力去通过自己的数据给出客群评分模型的公司可能还不多。
在陈笑珂看来,其中最大的挑战,其实还是数据上的缺失。首先央行的征信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其次在第三方数据的采集上,相对于城市里面的白领客群,农村客群是比较缺失的;最后农村人群的收入可能不是很稳定。尽管有这些因素的限制,但是他对未来的前景还是有所期待。
“总体来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会远远超过城市里的白领,特别是在最近的五年,可以看到小镇近年的购买力逐步被释放。”对于以农村金融为主要方向的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前景,陈笑珂表示非常看好,“目前城市的客群基本上开发殆尽,因为城市的人群有完善的征信,有来源比较丰富的第三方数据。但是农村数据处在基础设施搭建的阶段,但是我们不应该忽视,差不多有八九亿人,生活在农村,差不多有5亿台手机,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市场。在这个市场里,如果能够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未来的收益其实是非常可观的”。
尽管市场很大,但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机构,其实淘汰率还是比较高的。
“主要还是因为看到市场的人很多,但是有实际落地能力的机构并不多。”陈笑珂表示,可以关注未来的几个趋势,一是消费升级,因为农村人群收入上来以后,有很多的层面可以做消费升级,从数码、出行到旅游服务等,会存在非常多的细分市场,如果再有比较强的专业能力,那么会是一个比较好的切入点和机会。
考虑到县域或县级以下属于比较典型的熟人社会,陈笑珂表示,机构进入市场更多地要依赖本地的员工,可以引进比较强合资伙伴来拓展业务。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乡村振兴的“硬任务”,也就是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突出的亮点是进行了确保如期完成“三农”硬任务的总部署。打通农村金融淤塞,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规范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
《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规范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促进服务当地、支持城乡融合发展。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研究员、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向《经济》记者表示,目前和以后需要注意的是,农信社系统包含农村商业银行和农合行以及村镇银行等,应优化符合支农支小定位的股权基础;应按照涉农优先、实业为主的原则,积极引进认同战略定位的优质法人入股,探索引进具备实力、治理良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股;应将股东支农支小服务承诺写入公司章程,并对承诺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加强股东行为监测和规范管理,严防股东通过违规关联交易套取银行资金。
同时,应该完善金融服务导向的公司治理机制,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三会一层”制定落实支农支小发展战略的职责分工,并将支农支小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
此外,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支农支小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指标权重应显著高于其他业务指标。对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和高管人员的绩效系数应与支农支小业务规模、占比等情况挂钩,鼓励加大对农村和偏远地区网点的绩效倾斜力度。
“省联社应注重发挥对农村商业银行支农支小定位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改进履职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应在行业层面健全对农村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与农村商业银行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和任用提拔相挂钩。”杜晓山表示,监管部门对省联社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并赋予足够权重应包括辖内农村商业银行支农支小政策落实情况、具体效果以及省联社采取的相应措施。
“对于乡村振兴背景下的经济发展来说,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可以被看作稳定剂,规划得当的话它可以扮演起服务农村农业的主要机构的角色。”农分期创始人兼CEO周建表示,该条例的提出肯定了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独立法人地位,其支农主力军的功能及连带效应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对于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该条例的提出,有助于提高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的独立性和规范化水平。周建表示,该条例有助于促进县域农村金融机构自我经营管理机制的完善,突出自身独立性、创新性、规范化、多元化的服务水平;有助于提升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和开展的效率,促进形成差异化发展,激发其开拓农业金融产品的创新模式;规范其资金投放使用要以涉农业务为主,有助于提升其对涉农贷款风险的管控能力,站稳服务县域、支农支小的市场地位,涉农贷款规模将带动农业经济发展达到进一步扩张;服务当地能力提升,有助于引领农民成为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主体,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通过城乡发展互相促进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
理顺农信社管理体制
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一直备受关注,那么,应该如何理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提高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的独立性和规范化水平?
对于这个问题,杜晓山介绍,对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应实行省区和县级两级法人管理体制。“这样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同时又有整体的实力办大事和防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以及完善和提升服务与监督水平。如果有县级农商行愿意自己完全与省联社或省行脱离,目前可以确定选择不同地区若干或少量水平较高的县级农商行进行试点,观察和评估若干年,但不宜普遍试行。”
随着改革的深入,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包含农商行、农合行,经营状况大幅改善,市场意识与竞争能力不断增强,省联社行政化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与矛盾日益突出。但是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的设立在推动改革、改进经营、健全内控、化解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功不可没。
杜晓山认为,未来要按照聚焦“三农”,强化行业服务功能,包括金融科技水平,整合提升农村信用社为农服务能力。淡化农村信用社省联社在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突出专业化服务和监督功能。
周建认为,应该肯定省联社“管理、指导”等职能。尤其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区域,省联社凭借其成熟的经验和模式,帮助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有效实现信息等素材的获取,引导他们做出相对全面、科学的宏观决策。当然,对于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农村金融机构较成熟区域,省联社的历史使命基本完成,要让这些金融机构能按照市场化的运营规则服务三农主体,减少省联社的影响。目前来看,不同区域的具体情况差异较大。
“农村信用社系统的改革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要求,也就是说无论怎么改,一定要在总体上保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杜晓山说,省联社改革要因地制宜,基于各省份的具体情况而定,而非用“一刀切”的方式。
据杜晓山介绍,2007年曾有研究提出“五大模式”,即联合银行、金融服务公司、金融持股公司、统一法人和完善省联社。近来,人们的关注更多地集中在前三种模式。例如,“统一法人模式”适合城乡一体化高、管理半径小且经营良好的省份;“联合银行”适用于城乡二元结构明显、辖区内农信社发展水平比较高的省份;现有“省联社模式”较适合经济欠发达、县级法人机构治理不完善、整体发展水平较低的省份。
用金融稳住“三农”战略后院
为农村金融发展设置导航,一个最主要的风向标就是农村金融领域的政策实践者。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解学智向《经济》记者表示,这次全国两会,强调要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解学智表示,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是农发行的主场主业主责,对于如何稳住“三农”战略后院贡献力量,他提出了以下几种探索方式:
一是全力服务国家粮食安全。认真配合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全力支持政策性收储,加大对市场化收购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粮食全产业链发展,从主要支持收储向生产加工销售消费各环节延伸。围绕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种业、农业科技等,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是全力服务脱贫攻坚。牢牢把握精准方略,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进一步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推动更多资金、项目、举措向深度贫困聚焦。大力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积极支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旅游扶贫、贫困村提升工程等专项行动,继续做好基础设施扶贫,推动定点县稳定脱贫。
三是积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聚焦基础设施突出“短板”,加大对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支持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是大力支持产业振兴。聚焦农业现代化,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有效路径,助力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支持涉农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助推稳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五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全力做好债券发行工作,加大存款组织工作力度,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增强优惠支农能力,腾出更多优惠支农空间,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
只有适合农村的金融产品,才能挖掘这个市场真正的活力。杜晓山建议,要进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创新。具体的运作手段主要有:
一是围绕农业农村抵质押物、金融机构内部信贷管理机制、新技术应用推广、“三农”绿色金融等,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融资需求。
二是积极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依法合规予以抵押,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和金融资源的有机衔接。推动厂房和大型农机具抵押、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依法合规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
三是鼓励企业和农户通过融资租赁业务,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
四是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涉农业务部门和县域支行的差异化考核机制,落实涉农信贷业务的薪酬激励和尽职免责。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推动分支机构尤其是县域存贷比偏低的分支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
五是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高涉农信贷风险的识别、监控、预警和处置水平。加强涉农信贷数据的积累和共享,通过客户信息整合和筛选,创新农村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模式。发展金融科技,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防控金融风险、缓解“数字鸿沟”。
六是完善绿色金融和信贷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创新“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支持污染防治、清洁能源、节水、生态保护、绿色农业等绿色领域,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周建表示,未来,以金融为工具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将是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必然趋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等都是其中的主要参与者。“金融创新和产品设计必须贴切这些主体的真实需求,因为农村场景和城市消费场景差异很大,结合农业特性和产业链协同性,设计好适合不同角色、不同链条、不同细分领域的产品和服务才能真正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土地是农村的根基,土流网创始人兼CEO伍勇则认为未来要基于土地资源,引入好的产业,构建数字经济生态体系,通过金融为体系赋能,让金融与实体相互助力。以实体经济流动性支持为重点,为交易市场和各类金融机构开放数据接口,推送金融资产。做大增量、盘活存量,保持流量,不断提高区域经济的资产证券化水平。
“未来我们应该利用金融科技推动金融需求与各种生产、销售、服务、消费场景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流和资金流匹配的交易聚合及过程控制,创新金融工具,发展准确识别融资需求、科学确定风险评价、生成数字化金融资产的场景金融服务,在及时响应实体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解决区域经济活动生态圈内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伍勇表示,在数字经济生态体系里,精准聚合消费者行为数据,这些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实现的,通过搭建这一平台,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批量获客、量化风险的最佳渠道。
实际上,在金融服务模式上很多机构都做了一些创新性探索:例如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土地银行。
据伍勇介绍,金融机构大多不熟悉土地价值,难以对土地经营权进行评估和处置,为此探索出“平台+保险+银行”模式——由银行提供贷款,保险公司保证担保,平台进行前期评估和违约后处置。伍勇将其称为“汉寿模式”。一旦出现问题,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平台再处置土地;出现无法处置的情况,再由三方共同承担风险。“在这一模式中,最高贷款额度达到300万元,这样高额度的抵押贷款,很多金融机构是不敢做的。不仅贷款额度创纪录,而且“汉寿模式”实际运营三年来,没有产生过一笔坏账。因为对于农户来说,与其违约,不如选择平台先行流转,然后将流转后收到的租金还给银行,不但获得经济利益,也不会因失信进入黑名单。”
此外还有一种土地银行模式,被伍勇称为“宁远模式”。“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主要挑战在于土地面积和承包年限。“汉寿模式”让种植大户获得贷款,且对土地承包期有要求。而“宁远模式”突破了这两个难点,让只拥有小块土地的普通农户也能享受到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带来的便利。”正如《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要求的,“重点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金融服务,有效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据伍勇介绍,宁远的土地银行模式,就是成立土地合作社,收储一个区域内的全部土地,由土流网统一规划流转,每年给农民固定的租金和分红。在金融方面,土流网协助银行对全部收储土地的未来收益进行评估,由银行根据评估金额提供一定比例的授信,农户则按照土地面积获得不同额度的授信。对于银行来说,一次性的评估节省了大量手续和成本,全域土地的整体贷款也降低了风险;对于农户来说,他们通过闲散土地获得了一张可以随借随还的“土地经营权信用卡”,利率也相对信用贷款低了很多;而对于土流网来说,因为有统一收储的土地经营权,即使出现单个农户违约也不用处置土地,而是可以用土地租金和分红抵债。
因为是一次性抵押未来数十年的土地收益,因此只需要完成一次抵押贷款手续,农户就可以获得一张长期的“信用卡”,随借随还。这样的批量授信不仅减少了繁杂的手续,更重要的是降低了贷款利率。
宜信普惠高级副总裁毛芳竹也向《经济》记者介绍了他们探索出来的经验。“目前我国大部分种植主体仍然以经验种植为主,缺乏科学的种植规划和管理,伴随农业集约化发展,种植大户应该种什么、怎么种、如何打通销路赚到钱?这就要求不但能帮助种植户清晰分析种植所需各项资源,包括种子、肥料、人工等,还能对资源进行科学有效的整合和配置。根据农作物的生产周期、产出状况、库存容量、出库能力、下游销售能力等数据,能够优化种植户确定种植的时间、数量、区域等具体决策内容,在帮助种植主体有效控制成本的同时,通过合理排产、高效沟通等精细化管控措施,科学有序地实现生产收益最大化。”
创新农村金融发展模式
对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创新水平,可谓见仁见智。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国数字金融发展较快,在发展中国家中属水平较高,在数字移动支付方面走在世界前列。例如,我国农村金融蚂蚁金服、微众银行、农行甘肃分行研发了“金穗e融”系统,解决农民缺资金、技能、市场等难题。
据杜晓山介绍,国外的农村金融可借鉴的模式不少,例如:美国富国银行的大行线上服务小微企业经验。肯尼亚M-Pesa手机银行业务以其成功实践表明,移动支付是弥补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不足、弥补传统金融机构物理网点服务不足的重要方式,其做法和经验对中国发展农村移动支付,进而推动农村包容性金融发展具有借鉴意义。孟加拉乡村银行服务低收入和贫困群体经验,同时也完全是电算化的信息管理系统。
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视角看,商业金融是主力军,应健全政策、商业和合作性银行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然而,杜晓山表示,商业和政策性金融却难以对乡村振兴要求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中的“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直接发力,而这对于社会企业类的合作性金融和公益、非营利性金融组织而言,则是他们固有的长处和优势,因为他们在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所开展的非金融服务活动完全可以与推动村规民约和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和相补充,推进“乡风文明、治理有效”。而且,规范的合作性金融和公益、非营利性金融组织力量的增强和水平的提升对提高小农的凝聚力、组织化程度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有正面的推动作用。
长期以来,杜晓山一直在呼吁在农村金融服务小农和贫困农户方面,要发挥规范的公益性制度主义小额信贷和合作金融组织的作用,这需要政府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主要需解决他们的合适的法律身份和制度性融资来源。“在目前的脱贫攻坚和2020年以后都急需这类机构发挥作用,他们自觉自愿和真心实意地为穷人服务,与弱势群体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不像商业金融与弱势群体需求方是两家人,总有个利益博弈的问题。”
国务院于2015年颁布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通过法律法规明确从事扶贫小额信贷业务的组织或机构的定位。”杜晓山认为,这类组织机构中表现比较好的现在在政策法规上就应宣传、鼓励并予以专门的规定和制度性稳定性支持。
农村金融的创新点主要是在风险管控、服务效率、产品贴切度上突破。农业是地域性很强的产业,每个国家的发展模式不尽相同,自然因素、人文环境都会对农村金融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农业经营在不同国家存在较大的差异性(比如土地权益、粮食市场化流通机制等)。所以农村金融的操作方式和创新水平无法完全横向对比优劣。从产品贴切度上看,农业发达国家的农村金融产品略优于我国。但是从长期看,中国的农村金融会像中国的互联网一样,由于活跃的群体大,需求旺盛,市场推着服务组织加快创新,实现超越。
和已近饱和的城市金融相比,农村金融的潜力和空间是不容小觑的。
农村金融是未来投资者必争之地
“农村金融一定是投资者必争之地。根据我们实际的土地流转和土地资产评估工作来看,综合每个农户拥有的承包地、林权、宅基地,包括户均集体建设用地等实际资源的价值,每户至少有上百万的资产,这些都是市场尚未发掘的巨大资金。我们常说中国有7亿农民,随着城镇化进程,这个数字有所下降,但农村资产是不会下降的,按照人均10万资产计算,这将是一个至少70万亿的市场。拥有这70万亿资产的农民中,有人愿意通过交易的方式获得财产性收入;也有人想通过授信、抵押贷款、融资的方式获得生产生活发展资金。”据土流网创始人兼CEO伍勇了解,截至2017年,全国涉农贷款余额30.95万亿元,同比增长9.64%,占各项贷款的24.84%,实现持续增长。
在他看来,涉农贷款余额的增长体现了“三农”领域对金融的巨大需求。但这仅仅是冰山一角,还有数万亿的宅基地、各类集体资源资产因为政策和法律尚未落地而处于沉睡状态。当政策和法律体系完善后,加上我们对土地价值、农民住房、宅基地价值的评估形成数字化体系后,这些沉睡资产将爆发出惊人的金融力量。
除了未被挖掘的资源外,农民的金融意识也尚待开发。“现实是,很多农民依然会选择存钱的方式管理自己的资金,这除了受传统思想影响外,村镇金融机构人均覆盖率低也是一大问题。尽管到2017年,银行业金融机构乡镇覆盖率已达到95.99%,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达96.44%。但是,金融机构的人均拥有量与城市是无法相提并论的,这些金融机构不仅是执行金融交易,也同样有着金融科普、培养金融观念的作用。”伍勇说。
没有金融观念,并不是没有金融需求。“现在的农村,攒一辈子钱给儿子盖房娶媳妇的情况比比皆是,中国每年有500万套农村房屋在新建或重修,大部分是没有通过贷款在修建的。农房贷款的普及会释放这部分金融需求。有了金融观念,农民又比城市居民拥有更稳定的可抵押资产——土地。”伍勇表示,以土地作为金融支撑,撬动农民的资源资产,这将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前景可期。
对此,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赵一洋也对《经济》记者表示,《指导意见》就为迷茫的互联网金融指明了一个充满机会和挑战的新方向,留给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空间足够大,互联网金融机构易于找到错位竞争优势。“上山下乡”对于处于转折点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或许是一条康庄大道。
200万亿土地金融将诞生独角兽
土地金融,会是未来真正可能诞生独角兽的领域吗?这个市场究竟有多大?
伍勇表示,本次《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中提到要“配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署,加快推动确权登记颁证、价值评估、交易流转、处置变现等配套机制建设”。随着确权工作的完成,农村土地流转将会成为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预计未来可进行土地流转,并且实现资本化运作的规模将达到200万亿。
土地流转是激活农村资源资产的起点,伍勇说,它的显性机会主要体现在规模农业、创意休闲农业、农业地产、工商资本投资等多个层面:
一是规模农业。通过发展规模农业,极大降低农业经营成本,同时为农业产业化带来了更好的支撑,通过现代化的生产工具进行规模劳作来改变我们的农业生产方式。
二是创意农业与休闲农业。农地入市后,将会迎来新一轮的城市人口迁移,随着老人和小孩的数量激增,以休闲、创意为主的体验式农业将获热捧。
三是农业地产。随着城市人口激增,城市用地已接近饱和,相对来说,农村地产尚待开发。随着规模经营的展开,会带动农村经济,并逐渐向现代农业转型过渡。在这一过程中,势必会产生职业农民、农业经营者、农业技术人员等群体的住宅需求,再加上休闲农业、旅游农业的住宿需求,为农村地产提供了商机。
四是工商资本投资。农村改革将释放大量土地资源,土地资源入市后,将为工商资本带来致富机遇,同时也为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优越的市场合作机会和前景。同时,土地确权、清产核资和农村法治建设也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更多保障。
伍勇表示,除了这些一直存在的机会,随着国家对土地流转制度的新探索不断深入,三农领域出现了更多机会。由贵州省率先提出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提供了未来发展的方向性指导。“资源产业化、产业资产化、资产证券化”是推动“三变”改革的有效路径。
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的优势
面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弊端,互联网金融在克服高运营成本、高信贷风险以及市场机制扭曲这三大障碍时,有其独特优势。
赵一洋表示,其一是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大幅降低农村金融运营成本带来希望。根据《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7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7亿人。其中,农村网民超过2亿人,网民普及率为36.2%,相比2005年的1931万人增长了近10倍。农民使用移动支付、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工具的次数和规模也大大增加。手机正在取代银行物理网点,成为农村金融新的基础设施。
其二是金融科技的不断引入,有望降低农村金融业务的风险水平,提高风控效率。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以及物联网等新兴科技逐渐成为行业标配,新兴科技将改变农村金融的整体面貌。
其三是市场化运作机制将改变农村金融的商业发展逻辑。传统金融机构更多将农村金融业务作为政治任务来看待,因此创新动力有限,缺乏激励机制。而互联网金融机构则更多地将农村金融业务真正视作生意,因此在创新动力和激励机制上具备优势。
赵一洋告诉记者,从主体上看,目前在农村互联网金融领域,主要有三类机构:一是以阿里、苏宁易购为代表的电商群体,主要探索农村电商与农村金融的生态整合道路;二是以新希望、大北农为代表的农业产业龙头,主要是结合自身的农业产业链资源优势布局农村金融业务;三是以宜信、翼龙贷为代表的P2P公司或者以农分期、什马金融为代表的助贷机构。
从商业模式来看,目前农村互联网金融可分为线下尽调模式、场景分期模式以及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赵一洋对此分别做出了具体解析:
一是线下尽调模式。受制于客户行为数据化程度不高、征信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在农村互联网金融产业链条中,包括前端获客、信用评估、贷款用途追踪及贷后催收等关键环节,对于传统线下尽调操作方式仍然非常依赖。赵一洋表示,虽然这种模式看上去“笨重”,运营成本较高,但在实践中显示了不错的风控效果。
二是场景分期模式。许多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上述线下尽调模式的基础上,针对农户生活消费及经营方面的借贷需求,开始探索场景分期模式。
三是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主要依托农业龙头企业或综合电商平台的资源整合能力,串联起多个服务主体,对农村客户进行综合金融服务的创新模式。”据赵一洋观察,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通过互联网技术将金融服务和供应链服务切入到农业产业链的各环节,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只注重前期放贷而忽略后期管理和帮扶的被动局面。在这种模式中,核心企业在前期可以利用资金流、信息流以及物流等信息优势,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来预测农产品的生产规模和市场价值,指导农户的生产经营;中期可以利用自己的网络平台和客户资源帮助农户获得农业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在提高借贷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全程监督农户的生产和销售情况,有效降低信用风险;后期通过帮助农户实现农产品变现及时收回贷款,实现多赢。
“随着我国农业专业化和产业化步伐的加快,依托农业生产中的核心企业,为供应链金融服务将成为农村互联网金融最主要的运作模式。”赵一洋表示。
“实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借力供应链金融。农分期创始人兼CEO周建表示,要全程把控供应链核心,缩短产前、产中及产后流通环节、提升生产流通的效率、实现信息、优质资源及利润共享。借力供应链金融可以促进市场需求及补给的平衡:需求端在选择方面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供给端也能更加清晰地了解整个市场。
文字来源:《财经》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