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合作建房使用权全国第一证在承德桑园村落地
时间:2021/6/15浏览:5次

6月9日上午,在滦平县政府一楼会议室,来自北京的市民韩建松从滦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001号《合作建房房屋使用权(租赁)鉴证书》。

证书一式三份,桑园村党支部书记、农宅旅游专业合作社社长张文斌及滦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同时拿到了001号证书。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大厅,来自北京的6位市民也喜领《合作建房房屋使用权(租赁)鉴证书》。

韩建松激动地对记者说:“作为城市居民,我们想为乡村发展做点事儿的愿望实现了。”张文斌讲,“这个证,给合建双方吃了法律上的定心丸!”

长期以来,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除本村符合条件的农户外,禁止流转给本村村集体以外的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中央《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强调要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

2017年2月13日,河北省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明确“在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合作建房。”

同年7月31日,滦平县桑园村具有建房资格的村民自发成立了农宅旅游专业合作社,吸引京津城市居民到村合作建房。

“向善向美绘本讲读”活动,由北京市顺义区仁和中学的韩一阁、王一茗、刘博文三位同学为伴山集周边的40多名孩子讲读绘本故事,并捐赠了图书、文具等学习用品。

桑园村“伴山集”项目2018年10月始建。房屋建成后,在保证农宅性质不变且尊重社员意愿、满足农户居住的前提下,合建资格人有权享有剩余部分的财产处置分红和经营分红。合建出资人享有其他未利用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转让等权利。

村民唐玉萍说:“合作建房真好,它让宅基地这块死地皮活了,就像老母鸡,下蛋又孵鸡。”

“不用政府和老百姓出钱,伴山集项目的发展资金由城市居民提供,建房用地由农民宅基地资格获得,切实解决了农民有‘地’没钱和市民有钱没‘地’的问题”。合建者之一、北京人李洪涛说。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相关人士认为,滦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颁出的城乡居民合作建房使用权证是宅基地改革的一个历史性突破,属全国首创。该模式赋予了宅基地使用权价值属性,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实现了定价、流转机制,从政府信用和法律层面保障了城乡居民合作建房者的权益,有效破解了农民虽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因无“证”进而无法获“利”的困境,创出了在经济欠发达农村可复制推广、持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防止农民返贫、助力乡村振兴的新路子。

来源: 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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