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确宅基地申请条件和面积:一户只能有一处
发布时间:2020/5/15

明确申请条件和面积,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

“新居焕彩盈门秀色,华厦落成满座春风。”千年来,盖房子都是农民的人生大事。

“结合我省农村具体情况,考虑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实施意见对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宅基地,能申请多大,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钱东方介绍。

记者看到,实施意见列出的5种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情况,包括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或者因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被占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五种情况,只要符合其中一项,农村村民就可以向户口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使用宅基地。”钱东方说。

实施意见还对面积做出了规定。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标准城郊、农村集镇和圩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淮北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220平方米;山区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户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钱东方表示,在此基础上,市、县人民政府可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综合宅基地所在区位、占地类型以及农村人口和土地资源状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分户建房条件和“一户一宅”宅基地面积标准。

需要提醒的是,农村村民应当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否则,超过规定标准多占的宅基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先申请再审批,拿到批准书和许可证方可开工

实施意见最大的亮点,是对农民如何申请宅基地以及建房,做出了清晰的规定,农民可以按步骤申请,各级政府可以按程序审批。

“农民申请、村公示并且审查,乡镇联审并对合规的及时发放批准书和许可证。”钱东方说、第一步是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户填写申请表,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宅基地分配方案和建房方案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审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应当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报送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报送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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